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宜廷)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执行和解工作。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当事人握手言和,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杨某因做生意需要钱,在某商业银行以三套房产抵押方式借款共计利息380多万元,然而杨某在约定时间并未及时还款,该商业银行诉至法院,达成调解。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房屋偿还欠款。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与杨某进行沟通,杨某也同意评估拍卖房产。
接着,法院启动房产评估拍卖程序,经过二次拍卖,杨某的三套房产以290多万元价格拍卖完成。杨某考虑还剩90多万元未偿还,主动找到法官,坦诚表示现在遇到了难题,手里确实没有钱,之前做生意失败,导致钱都赔了,没法一次偿还,现在的工资为全家主要收入来源,希望能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核实杨某所述属实后,执行法官在征求和尊重该商业银行前提下,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悉心引导双方商定还款方案。在执行法官善意执行理念的触动和感化下,该商业银行表示理解杨某的难处,这90多万可以不计利息,杨某很感动也红了眼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杨某分期向银行还款,双方握手言和。执行法官用心用情的努力也得到双方共同肯定。
人民群众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公正执法的同时,兼顾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和感受,倾情为民,柔性化解案情,做到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更有质量。(吉林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