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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赡养老人起纠纷 联合调解续亲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涛 王汉伟)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联合湾沟森林公安局地区第一派出所、湾沟镇司法所、长林社区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融合,避免了亲情的裂痕,维护了家庭的稳定。
 
  据了解,当事人每月没有固定收入,有三个孩子,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今年5月8日当事人老伴在家摔了一跤,一直卧床不起,现又老年痴呆,因长期卧床导致身体不好,需要经常打针吃药。这些年两位老人家辛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因为得了几场大病花了十几万元,都是自己承担医药费。当事人的儿子和女儿之前向当事人借款9万元,儿子以还有很多其他外债为由不肯还钱,大女儿也以没有钱和这些年来有偿赡养为由不肯还钱。
 
  法官了解到此案后,考虑到如果通过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不仅费用高、耗时长,还会加重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进而导致与子女间的隔阂增大。为此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邀请了湾沟森林公安局地区第一派出所、湾沟镇司法所、长林社区的相关同志参与调解,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和子女约到社区调解室,采用面对面的形式,并邀请外地的当事人子女视频通话连线。法官本着“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说明了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老人家抚养子女不易,凡事应做到百善孝为先。随后为双方当事人分析矛盾,从理和情的双重角度出发,给出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指导。最终在大家耐心释法,温情调解下,双方也达成一致意见,子女一致同意分期归还欠款,同时,每月给当事人一笔生活费并轮番照顾父母。至此,一场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法官的细致、温情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赡养老人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何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增进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给予老年人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照顾,已成为全社会的责任,也是赡养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将不断发扬枫桥经验,更好地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愁盼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前端,积极为辖区百姓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