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敦化法院适用诉讼代表人制度 成功化解群体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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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法院“小案”不“小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丛培研)“不把小区里的灯修好,我肯定不交物业费!”、“我家顶楼漏水,要是物业给协调好了别说500元5000元我也给,这就不是钱多钱少的事!”
 
  “谁买东西不想买个好的,谁也不愿意买回家有毛病,600块钱多余了,我还没跟原告要损失呢!”、“法官你这么用心,我给你面子我只能给260元,300块钱绝对不可能!”。
 
  民生类案件标的额虽然小,但是却牵动百姓的生活冷暖,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本着“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小案”不“小办”,切实做好用情办民事,依法安民心。
 
  调好“小案件”促进“大治理”
 
  物业纠纷虽然争议标的小,但具有主体多、涉及面广、积怨深、易激化等特点。近日,集安法院王法官成功调解了多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并履行完毕。这些纠纷,金额多在300元至2000元之间。为更好的化解矛盾,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并未立即排期开庭,而是逐个入户送达,一方面向业主耐心的讲解物业服务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走访调查,了解业主欠缴原因。经了解,业主多是因楼盖漏水、路灯年久失修、楼宇门损坏或环境卫生等原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缴物业费。承办法官根据业主反应的情况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之后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督促公司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物业公司诚恳的接受业主反馈的问题并尽力整改,业主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并感谢法官帮他们协调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是解决人民群众生活舒适度的迫切需求,也是基层治理的关键一环。
 
  “背靠背”调解,巧化矛盾
 
  “他还跟我要钱!?我这段时间买药打针我还没跟他要钱呢!”“他还领着人上我家,没经过我允许就来抓猪仔。”标的小不一定矛盾小,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猪仔两只,但其中一只当天死亡,双方无法确定死亡原因和责任,各有其说。经协商,原告再半价出售一只猪仔给被告,双方约定若一个月后该猪仔没问题,再支付价款600元,约定到期后原告索要价款无果,诉至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送达的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因此事导致矛盾颇深,在与法官沟通的过程中均情绪激动,寸步不让。此类案件,虽然标的额小、法律关系简单,但单纯的裁、判并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为化解双方纠纷,促成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通过分开说理的方式分别做当事人工作。之后的一个月,法官多次给双方打电话谈心、谈话,让双方的负面情绪发泄完毕,在双方冷静之后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分析案情、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基层法院的速裁团队每天处理的都是大家眼中不起眼的“小案”,但是这些“小案”却体现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和最迫切的需求,法官干警用真心化解纠纷,用行动诠释案结事了。(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