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妍)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因该案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在宣判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将判决书上认定事实的依据、判决适用的法律进行了详细的宣读和释明,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对当事人提出的判决依据、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着力化解当事人对判决的疑惑和双方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该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在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的同时,也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从而保证了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并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宣判之后,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服判。
“如我在诉”,念兹在兹。法律的公正不能只靠冰冷的法条,更应当具备温暖和良善。民事法官在秉承公正公平的同时,要切实兼顾合理、审慎和善意。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继续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法官带着公正、责任和善意用心办案,将“法合理与情,清须勤且俭”融合至审判工作当中,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工作,不断诠释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在公正司法的同时,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