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爱莉)“这都过去十年了,我都忘了他还欠我钱的事了,你们还记着!还是法院靠谱啊!”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开展的“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在1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中,让积压超过十年的终本案件得以焕发新机。
案情介绍
原告杨某经营着一家食品商店,被告马某从2013年开始在食品商店赊账购买各种食品,总计6800元。经杨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但在规定的期限内被告马某未履行其义务,故原告杨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杨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积极启动“1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统筹谋划。执行法官认真梳理案件台账,通过对该案被执行人马某采取预罚款、预拘留等执行措施,提醒被执行人马某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执行则不会受到真正的处罚,否则将进行实质处罚。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疏导,在“预罚款、预拘留”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分期还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此件积压已超过十年的终本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释义
预罚款、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司法罚款或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在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既能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吉林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