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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柳河县人民法院: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宇菲)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柳河县建设小学的邀请,请法治副校长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开展一场普法宣讲,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宣传的对象是各位学生家长。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通过精心制作的PPT以及视频、图片等,向家长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暴力”“老师家长的注意事项”“校园暴力的危害及后果”以及“如何进行引导”。同时,介绍最高法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数据,强调了当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总体上升趋势,并结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河北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的真实案例,讲述了校园暴力的代价,引起家长对校园暴力问题的重视。
 
  法治副校长还特别提醒家长,当孩子在遭受校园暴力后可能出现的异常行为或表现,如果发现需要及时地遏制。听之任之,无论对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会产生更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灵创伤。家长和学校应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经常保持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教育其用科学健康的方式宣泄情绪,给孩子创造足够的安全感,必要时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在心理层面和法律层面上寻求帮助。
 
  最后,法治副校长号召,面对校园暴力施暴者逐渐低龄化、校园暴力行为恶性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防范、遏制校园暴力,需要家长、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缺一不可。法院也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审判触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决抵制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违法行为,用公平正义的天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雪崩之前没有一朵雪花是无辜的”,保护未成年人,就要依法严惩一切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校园暴力也不例外,决不能因为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而有所纵容。校园暴力是一场伤害,让我们组成一道爱的防线,拒绝暴力,反对霸凌,让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快乐成长。(吉林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