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3月5日下午,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创新调解技巧,适时调整调解策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现场履行案款8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5月,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施工权利义务。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陕西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仍欠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80余万元。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欠款,陕西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给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巨大财务压力和经济损失。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陕西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兴平法院,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认为案件实事清楚、义务明确、争议不大,适合调解结案,修复企业合作关系。法官及时找准症结所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并从情、理、法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场履行80余万元案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还将继续深化合作。(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