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法院清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明颖)近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2月,辽宁铁岭某建筑公司承包了集安市某公司安装工程,雇佣杨某某等六名村民为其进行安装工作,双方约定了工资数额,工程完工后,因劳务纠纷及工程安装出现瑕疵发生了纠纷,被告铁岭某建筑公司未能给付工人劳务报酬款,杨某某等六人诉至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收到诉状后,立即进行诉前调解工作,首先,法庭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并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出发,多层面,多方位进行辩法析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还款协议,由集安市某公司即先行代替铁岭某公司给付工人一半工资款12000元并即时履行,余款于2024年4月1日前付清,成功地调解了这批劳务纠纷案件。同时,法庭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了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并建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雇佣活动中为受雇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同时投保雇主责任险。
近年来,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法庭高度重视劳务纠纷工作,充分发挥多元及诉前调解工作,为涉劳务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得到了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可,清河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心系群众,用行动回馈人民的信任。(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