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瑞雪)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围绕司法公信、社会诚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大力弘扬诚实守信价值观,不断拓展诚信建设渠道,强化信用惩戒,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拓展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方法,主动与榆木桥子村共同创建“无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村”,强化法院与农村(社区)在“查人找物”方面的深度合作,完善联动机制、坚持资源共享、强化信用惩戒,努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大格局。
探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办法。丰富执行手段,强化信用惩戒,去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123人次,获取反馈有效信息86条,清收现金160余万元。对160人下发限制消费令,将1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约谈5名公职被执行人,查封房产4套,让更多“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传播“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理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破坏社会诚信的犯罪行为,将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与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提高企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法院信用惩戒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果。
接下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执法办案为要点,持续探索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司法对社会诚信建设的推动作用,全力做好社会诚信的保障者和推动者。(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