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玲玲)1月19日,伴随着法官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庭审持续六个多小时的杨某某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宣告休庭,至此,此次庭审及庭审安全保障工作圆满结束。
因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较多,且要往返200多公里的异地押解路途。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此次警务保障任务后,结合案情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以确保此次庭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庭审前,法警队组织召开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会议,按照相关警务保障要求,制定了周密的庭审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押解途中的行车路线和行程安排,针对押解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科学安排和周密部署,确保做到万无一失。并对警力一一分工部署,将押解工作落实到每个人。
为保障按时开庭,庭审当日凌晨4点30分,押解组整装待发,经过三个小时车程顺利将五名被告人安全押送至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庭审中,全体干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各司其职、规范执勤,认真做好押解、看管、值庭等警务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有序、安全。
今后,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规范的值庭操作为庭审工作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