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研)“非常感谢你们,你们的效率真是太高了!”远在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的乔法官通过电话向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干警表达了感谢。
事情起源于一次委托送达。原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被告曲某的户籍所在地位于吉林省汪清县天桥岭镇八人沟,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作为曲某住所地就近的林区法院,受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委托,代为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收到管辖法院的委托函,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干警在电话联系曲某无果后,立即前往八人沟场寻找被告,当驱车几十公里到达目的地并实地走访后,因未能按原告提供的地址找到曲某,经询问八人沟农场社区主任后得知被告已十余年不在此居住,法官干警向该农场社区主任调查其相关信息并做好笔录,在确认无法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送达后,即刻将相关情况回函告知阜南县人民法院。
这是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在今年首次开展委托送达工作。在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落实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的一项重要内容。活动开展以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共办理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缴费代办、委托送达各1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开展相关法治宣传3次,得到林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后续工作中,将秉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域通办”各项具体举措,结合“法官进网格”、“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等活动,在落细、落实全域通办“七大事项”基础上,拓展诉讼服务,加强法院间的联动协作,让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