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闫乙)“当时说好了10万块钱用两个月就还给我,这都快半年了还不还,他真的不拿我俩的感情当回事了”,姜某情绪激动生气的说道。今年的6月份,家住潘庄镇西路寨村的姜某向他的好朋友也是生意合作伙伴潘西村的李某借出了10万元进行生意的周转,二人简单签订了借款协议,因为关系太好也没有规定利息和违约责任,李某当时口头上承诺了一下:如果到时候还不上就把位于潘庄镇和谐苑小区的一套134平米的房子抵了,姜某也没多想就应了,二人以口头协议约定了违约责任。
时间过去三个月,姜某一直抹不开面没主动的去要欠款,到10月份的时候,姜某向李某提出了还钱的要求,李某却迟迟不还。经过多次协商索要欠款,李某每次都给的是“晚几天就还”的答复,姜某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不简单就来到了潘庄司法所寻求帮助。
“从小一块长大,又共了这么多年的事,他媳妇还是我一个院里的妹妹,真要是闹到法庭上也太不好看了。”姜某表述着自己的担心。工作人员立即针对此事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与李某的沟通和调查,找出了此矛盾纠纷的难点所在:李某生意在今年比较难做,供出去的货迟迟不给回款,其中一个南方的客户牵扯上了官司也无法联系回款,确实无力偿还。李某表示提出了抵房子的意见,姜某进行了拒绝,希望司法所帮忙。工作人员针对矛盾焦点,经过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和调解,最终姜某答应以2100元一平米的价格购买李某的房屋,双方选择了择日过户。11月29日上午,双方在司法所签订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感谢你们的调解,不仅帮我们两家维护了感情,解决了债务,还钱剩下的十几万也能帮我大忙了”李某感谢的说道。看着姜某和李某出门后的欢声笑语和脸上洋溢的笑容,让初冬的天气也显得又晴又暖!(临清潘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