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29日,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件,最终将房屋腾退完毕,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某酒店与被执行人崔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腾退返还其所占的酒店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在后续执行中与其多次进行谈话,要求其立刻腾退涉案房屋,被执行人仍拒绝腾退,我院干警依法采取措施,对其所占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在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搬离其所占房屋,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执结是泾阳法院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泾阳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用足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陈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