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21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院履职办案全过程。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厉彦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体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吉林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会议要求,要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统筹发展、治本清源,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要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多方参与机制创新,鼓励包括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居民等在内的更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建立协商、合作和共治的机制,探索完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等渠道,为平安吉林建设提供更多创新力量。
会议强调,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延展和具象呈现。全体法官干警要依托“六六议事堂”等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快捷、高效、权威的优势,通过提高调解效率、丰富调解方式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实现事了人和,预防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解决好诉讼的源头问题。推进法官进网格、诉源治理“3+2”等工作机制,加强员额法官与基层村屯的沟通联系,参与辖区内村屯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争议较小的民事纠纷开展释法明理,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纠纷的调处工作,特别是对涉及群众较多的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充分发挥“2+28+N”多元纠纷化解诉源治理工作体系的作用,加强对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持续增强基层治理力量的法治素养、调解能力。大力加强“无讼村屯”建设工作,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让法官积极融入村屯、了解民情民意,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诉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