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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打造绿色城镇,让“绿色法律”走进机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按照普法七走进的要求,走进蛟河市白石山镇人民政府,让“绿色法律”走进机关,更好地贴近百姓生活,进一步完善辖区普法工作。
 
  为了很好体现普法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本次普法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下称《解释》)为主要内容,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在进行了详细研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就《解释》中关于法院辖区治理各类纠纷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凸显法院在普法宣传和纠纷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打造府院联动保护生态环境机制,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互联互通一起发力,将生态环境治理“防患于未然”,让林区百姓对生态环境治理形成新的法律思维,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让“绿色法律”走进机关,走进百姓生活,减少和杜绝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协力打造一个绿色生态文明的城镇。(吴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