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业雯)“小标的涉及大民生”,在执行案件中,仅有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小标的案件,看似不显眼,但却连着大民生,关乎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小标的执行案件“小案不小看”,在扭住大案不撒手的同时,注重花费大气力办好小案。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彰显法律公正,受到当事人的赞扬。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涉案标的共43889元。本院立案执行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及家属,通过释法说理,多方协调,成功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当被执行人把现金交到法院的那一刻,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本案不仅取得了法律效果,更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2021年1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一直积极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名下却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案件的执行,一边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一边敦促被执行人诚信做人,履行义务。终于在2023年11月6日,被执行人将30000元现金交到法院,该案件至此全部履行完毕。
只要是关乎群众利益的事,再“小”的案件也是“大”案件,集安法院执行局从办好群众身边事做起,能动司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