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艳杰)“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作为基层法庭调解员,时刻保持初心,用心调案,才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让当事人在琐碎的家事案件中感受到司法也一样有温度。
案情回顾:
近日,原告陶某与被告谷某一起来到孤山子法庭要求离婚。经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劝解,双方仍要求离婚并声称孩子也长大成人了,财产分割也都协商好了,就是来办个手续就行。眼看劝解无果,工作人员要把案件移交给法官进行庭审时,调解员看见陶某的眼里闪着泪花,嘴角抽搐了几下……从这表情中调解员读懂了陶某的真实意思,这是不想离婚呀。于是,调解员连忙把陶某又重新带回调解室,进行新的一轮“唠家常式”的调解。
“你76年的呀,比我小两岁,我们是同龄人呀,你孩子多大,是不是在上大学呀?”“嗯,大二,还没毕业呢。”“其实再好的婚姻里,都会有离婚的念头,我年轻时气盛,经常为不值得的事和对象生气,也有那么一两次想要离婚的念头……”调解员跟陶某你一句我一句聊起来,慢慢的陶某也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向调解员吐槽:“我其实也不想离婚,就是他太气人了,我农忙一起和他种地,农闲出去打零工,让他一起去打工,他非但不去,还总有说辞,在家不是玩游戏,就是看直播……”调解员找到了“病根”,在与陶某一番谈心后,陶某便打开了心结,表示愿意再给谷某一次改过的机会。搞定了陶某这边,调解员又去“教育”谷某:“一定要‘引以为戒’,好好珍惜原告,珍惜两人的婚姻,现在娶个媳妇多不容易啊……”。在调解员的劝导下,谷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陶某承诺保证改过。最终,一起离婚案以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而调解成功。
基层法庭的调解工作,并不一定要求有多高超的调解技巧,而是不要被平凡而琐碎的案子,磨灭大家的工作热情,要用行动温暖每一个当事人,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