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红石林区基层院调解员前往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实现了情与法的有效融合。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邱某(男)结婚多年,近年来,双方由于家庭琐事常发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已经多年未曾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破裂,原告王某坚决要求离婚。
王某年岁较高,身体状况不好,腿脚走起路来不太便利。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及情绪,为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红石林区基层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乡村,到王某的家中组织调解工作。调解员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耐心做调解工作。经调解员与双方细致沟通,发现双方确实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后,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最后,被告邱某对原告王某的离婚要求表示了理解,同意离婚。双方对法院调解员到家调解的方式十分感谢。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院推进“法官进网格”和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庭审等工作前移到社区院落、田间地头、村民家中,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真正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的各方面、全过程。(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