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佳)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耐心疏导成功执结了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既充分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徐某病重后,其立下遗嘱表示两处房子由子女徐某1和徐某2一人一处,而在徐某过世后,徐某2拒绝履行遗嘱内容,两处房子一直由徐某2占有,徐某1多次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2将一处房产交付给徐某1。案件由此进入到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考虑到二人因该案已经互不来往,亲情不在,如果机械办案、强制腾迁必然会使二人矛盾持续升级。因此,执行法官本着修复双方亲情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多次前往二人情的桥梁,同时向徐某2释明强制腾迁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在法官耐心的工作下,二人修复了失去的亲情并诚恳的向对双方承认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徐某2表示履行判决,腾迁房屋,徐某也承诺补偿部分腾迁费用,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贯彻和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让日渐淡漠的亲情恢复往日的浓烈,让逝去已久的温馨重回当下的生活,实现情、理、法的深度融合,化解家庭纠纷,解决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温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