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鞠某、周某系安图县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临聘保洁人员,两原告为该公司提供劳务,该公司却以经营困难为由长期拖欠职工鞠某、周某工资,鞠某、周某无奈于2023年月9分别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详细了解案情经过,考虑到两起案件的具体内容,在充分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逐步将争议缩减到最小范围,最终双方达成将两起案件合并调解的合意。承办法官遂即“趁热打铁”,充分发挥审判经验及群众基础,从情理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打好“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拳,最终促使被告承诺于2023年9月30日前分别支付鞠某劳务费9400.00元、周某劳务费10800.00元,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调解结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展现了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从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出发,积极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