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严文)为进一步普及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涵,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化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汪清县第三小学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知识手册。随后,法治副校长何校长从什么是“黑恶势力犯罪”这一问题入手,深入浅出地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内容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讲明了黑恶犯罪的危害,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做守法公民。
通过此次开展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辖区校园范围内的知晓度,有效增强了校园师生遇到黑恶势力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信心和能力,有效提升了校园安全管理的整治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广度和社会知晓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为深入推进平安林区贡献法院力量。(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