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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听听泾阳法院法治副校长讲什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新学期伊始,
 
  “神兽”归位,
 
  校园又传来了朗朗读书声。
 
  学习日程已经“上新”,
 
  法治教育课也要及时安排上。
 
  9月8日上午,泾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晓红、立案庭法官助理马一凡来到泾阳县城区第一初级中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开学第一课”,该校师生100余人参加。
 
  刘晓红从家事审判“四书一令”之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入手,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定意义、法律依据、主要内容,并结合同学们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以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漫画、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讲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重要意义,告诉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让一颗颗法治种子在学生们的心里悄悄萌芽。
 
  马一凡向同学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耐心解答了“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算违法行为吗?”、“日常打闹算校园欺凌吗?、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等同学们关注的问题,并结合审判实践案例,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同学们在日常交往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无论是日常学习生活还是网络社交,都不可做可恶的欺凌者、冷眼的旁观者、沉默的被害者,给同学们系好了新学期的第一颗法治纽扣。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泾阳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通过本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充分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量身定制“法治知识小课堂”,充分调动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让同学们补足“法治钙片”,在法治晴空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