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福建永春县五里街社区老年协会文艺演出献礼新中国75华诞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吉林柳河县人民法院:都是“帮信”惹的祸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案件持续高发的根源,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每年因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近期,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案情介绍:
 
  2021年7月,被告人刘某某为获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先后办理了5张银行卡,均开通网上银行、U盾,绑定手机卡,并出售给王某,非法获利2500元。后王某提出让刘某某帮忙收购银行卡,承诺每张银行卡500元钱“好处费”,刘某某为获取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先后找到许某某、王某1等12人收购了37张银行卡,均开通网上银行并绑定手机卡,刘某某查验以上银行卡能够正常使用后邮寄至指定地址。上述42张银行卡涉及104起诈骗案件,涉嫌诈骗金额418万余元,单向进账合计7892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被抓获归案。经柳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明知银行卡不能随意进行买卖、出借,为贪图小利,出售银行卡,致使犯罪分子利用其银行卡转账、收取诈骗款,造成多名被害人钱财损失,自己也身陷囹圄,违法所得也将受到追缴,得不偿失。
 
  法官提醒:
 
  1.不轻信他人,将个人或单位账户(卡)出借;
 
  2.不贪图小利,出租、出售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卡);3.如果已存在出租、出借、出售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卡)
 
  的,请立即取回;
 
  4.保管好存有个人信息的物件或资料,谨防泄漏;
 
  5.勿存侥幸心理,遇事三思而行。
 
  (吉林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