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协助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圆满完成一起5名被告人的庭审保障工作,因该案中的被告人在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敦化森林公安分局看守所羁押,故开庭地点定在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大队抽调警力协助执勤,保障庭审安全。
接到调警令后,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结合大队警力的实际情况,选派8名经验丰富的法警协助兄弟法院完成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并要求抽调法警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提高警惕、动作规范、用语文明。庭审中,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按照计划和分工,克服各种困难,着装整齐、精神抖擞地与兄弟法院法警队同志通力配合,圆满完成了刑事庭审及警务安全保障任务。
异地调警作为人民法院法警工作的一项重要机制,可弥补一方法院面临安检、押解、看守、值庭等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问题,今后,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能战斗的精神,在完成本院各项保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执行调警命令,落实调警任务,为庭审提供坚实有力的警务安全保障,为庭审安全保驾护航。(吉林省敦林法院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