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温情调解,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高龄”案件。高龄指的是已年过80的耄耋老人,更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已长达15年的矛盾冲突。从立案到和解的5年间,母子双方关系不断恶化势同水火,执行法官将如何从中调解恩与怨,让亲情再续?
事情还要从1997年说起,那一年于某老伴过世,政府以扶贫角度为其提供水泥、砖等原料建造房屋。盖房时,于某的儿女们都参与了盖房,大儿子沈某更是为母亲购买了木材、砖瓦等建材,为工人支付了工钱。房屋盖好后,沈某在征得母亲的同意后,卖掉了自家漏雨的房屋,搬进了新房的一头希望能够与母亲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不曾想,两代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生活习惯、价值理念分歧,双方独自起居生活,2008年开始母子二人关系僵化。在一次土地征收后,母亲将征收款收下转去女儿家养老,沈某认为母亲偏心将征收款给了其妹妹,便私自将于某院内的农作物拔掉建起了猪圈。得知此事的于某找沈某进行理论,争执间沈某未控制好力度将母亲推倒在玉米杆上,这可气坏了年迈的于某,于某要求沈某一家即刻从自己的房屋内搬出,沈某表示自己出钱搭建房屋、扩建猪圈投资养殖不愿搬出,双方矛盾爆发升级。
2018年,于某诉至法院,要求沈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从于某房中搬出。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达成沈某于2019年清明节前腾迁、沈某所建猪圈暂不拆迁,若后续征占所获补偿归沈某所有,房屋、土地征占补偿归于某所有的和解协议。
协议到期后,沈某并未按照协议内容如期搬走,于某随即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受案后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养殖需求,搬迁难度大,若强制执行不仅难以查封活物,更会损伤母子亲情。便从双方经济状况、维系母子关系等角度,6次联系村书记、司法所长与当事人亲属组织调解,为双方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说,母子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沈某延期半年时间进行腾迁。时间飞逝,很快便到了2020年的8月,早已过了执行和解所约定的期限,老房子也已被被执行人沈某翻新重建,沈某仍未腾迁。申请执行人于某表示可以以15万元价格将房屋卖给被执行人沈某,但双方一直未能就买卖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沟通约谈,成功为被执行人及其亲人搭建起沟通桥梁,最终双方协商以10万元价格为房屋办理过户。
近日,被执行人沈某将10万元房屋款打至法院账户内,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完成过户手续,这座15年前便横亘在母子二人之间的大山,在亲情与法理之中瓦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愿双方当事人记恩忘怨,关注当下生活,莫让过往淹没了眼前的幸福。(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