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广东省某人民法院的委托送达函,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克服困难成功完成送达工作。
据悉,广东某银行支行与被告田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田某现住所地在通化市二道江区,广东省某人民法院故委托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到被告田某住所地送达相关应诉材料。
收到委托材料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送达干警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被告田某的住所地进行送达。到达被告田某住所地后,送达干警得知被告田某目前在天津打工,家中只有妻子王某。王某得知丈夫被起诉后,情绪非常激动,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干警在安抚王某的情绪后,耐心释法明理。最终,经过多次的沟通与交流,王某最终消除抵触心理,代替丈夫签收了应诉材料。
近年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高效完成异地法院委托送达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与兄弟法院携手破解送达难题,共同提升司法效率。(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