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临时救助是国家对基本生活暂时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随着近几年来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的深入落实,临时救助已成为广大困难群众暂时陷入生活困境时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为不断提升临时救助精准化、规范化水平,近日阿克苏地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各县(市)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申报程序、审核发放等各环节,推进临时救助政策,积极发挥“救急难”作用。
柯坪县民政局干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阿恰勒镇金胡杨社区61岁的居民热合曼·库尔班,家中有2口人,儿子今年11岁,在阿恰勒镇中心小学上五年级。热合曼·库尔班于2022年9月在务工时房顶上摔下,头部重伤,至今前后3次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301573.84元,个人自付25613.44元。由于病情未完全康复,热合曼·库尔班无法务工挣钱,加之大额的医疗费,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柯坪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重大困难事项“一事一议”审批程序,经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将热合曼·库尔班家庭确定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决定发放10580元临时救助金,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热合曼·库尔班热泪盈眶地说:“哪里有咱百姓的困难,哪里就有党的光辉,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最及时的救助,头上的压力一下子轻松了不少。”
目前,各县(市)民政部门已在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民政局 凌贤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