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玲玲 范军)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和规范使用。6月5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转发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的通知》。全体司法警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国强领学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等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解读“三必须”“五严禁”,同时围绕关键环节,对规定中的重点要求进行了再强调,确保司法警务人员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好、执行好。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司法警务人员对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枪弹无小事”的理念,为严格标准、规范管理,避免在枪支管理使用发生问题提供了思想保障。(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