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成贵,丰元雪)5月6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翁建军与专职审委会委员季从军等人,驱车3小时再次来到新房子镇景秀村,实地考察谋划经济项目,并向驻村干警表示慰问。
在景秀村驻村的一年多时间里,驻村干警逐户走访调研,了解村民的困难和需求,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记录驻村日志,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并从本地和各户不同情况的实际出发,提出多项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富民增收的可行性建议,为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近年来,该村年轻人全部出村务工,村内现住居民普遍为老弱妇孺,劳动能力较弱。考虑到以上实际,在征求村民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为他们提供一批适应当地气候环境能力强、抗病性突出、成活率高的半成龄品种鸡雏,通过低强度体力劳动开展小规模、低成本、周期短、见效快的家庭庭院式养殖,秋季出栏后再帮助村民销售,当年即可有效增加村民收入,使老百姓收获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该项目虽然规模不大,但符合当地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以及大多数村民的个人意愿,“有的放矢”,针对性强。通过这次“试验性”帮扶项目,也为乡村振兴工作积累实践经验。下一步,法院驻村干警将“跟踪式”逐户落实后续养殖情况,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自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以来,该院在省高院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发挥组织和职能优势,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开展组织建设巩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法治普及宣传等工作,景秀村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关系融洽和睦,社会秩序井然有序,风气风俗淳朴健康。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长白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扬务实求新,拼搏奋斗的作风,坚持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以党建引领村民经济振兴,落实振兴产业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诉源治理效能,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格局,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全面助力乡村促平安、兴产业、美村貌、倡新风、共富裕!(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