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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知识来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文婧)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开通了网络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知识栏目,现在就带各位小伙伴们了解一下“世界识产权日”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是智力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成果,同时智力创造者依法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鼓励发明创造,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彰显科技实力。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保证企业的经营安全,提高产品市场的附加值,规避侵权风险,保证研发投入的安全。此外,保护知识产权还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幸福。
 
    四、什么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并决定从2001年起,每年的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每年的这一天,全世界各国都举行多种多样的活动庆祝这一天并进行知识产权的相关宣传。(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