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20日、21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某等11名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泾阳法院法警大队及时调配警力,规范履职,顺利完成了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接到调警任务后,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及时和案件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随后紧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进行分析研判。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多,且分别关押在两处看守所,再加之警队警力不足,司法警察大队决定抽调派驻基层法庭的法警归队参加庭审保障。会上,研究制定了警务保障方案,详细规划押解路线,明确押解任务分工,并强调了安全检查制度和警务保障工作纪律,为顺利完成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持续两天的任务,从提人、押解、值庭、庭审结束、被告人安全还押整个过程中,全体法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刑事警务保障各项规定。服从命令、团结协作,出色完成了安检、押解、值庭、看管、还押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展示了泾阳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素质能力。
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警,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常态化开展理论、体能、技能训练,推进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