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思妤)为增强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4月15日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干警走进森林山农贸市场,开展以“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本次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以案释法,为群众讲解作为公民如何正确认识以及维护国家安全,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家安全的意识和素养,筑牢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接下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紧紧围绕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内容,强化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提升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