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洋)3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敢用、善用《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配套文件,浑江区法院针对该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由分管院长组织,刑事庭全体干警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院对我院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相关案件汇报工作的反馈意见,然后结合我院审理的具体涉民企业案件,组织干警对《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配套文件手册进行深入、认真的学习。学习后,承办法官纷纷表示对《清单》的政策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消除了大家怕担责不敢适用的思想。
下一步,浑江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保障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利益,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