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英美)“法院这事办得好!10多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近日,吉林省延边林区法院与长白山森工集团运用院企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某林业公司下辖林场为照顾困难户李某,为李某出资购买棚户区改造房供其居住。因李某身患残疾、无儿无女且长期卧病,为给李某筹集看病治疗资金,林场与李某协商后将上述房屋出售给张某。2012年8月,林场与张某签订了《卖房协议》,张某将7.5万元房款交付林场,林场将该款用于李某的治疗。此后,李某因医治无效死亡,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张某无耐之下将该林业公司诉至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要求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解除协议返还购房款。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受理后案件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但企业内部规定,调解须经过企业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张某历经十余年“过户难”问题困扰,不愿再等待,只希望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诉求满足的急迫性与企业内部流程所需时间相冲突,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升级。
中院院企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院企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长白山森工集团公司法治办公室沟通,联合开展案件会商。经综合研判,双方认为该案涉案金额较小、事实清楚,且当事人诉求合理,可以先行调解,调解后再按案件性质向企业相关会议通报。
目前,在院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已根据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顺利完成过户手续,该案顺利完成调解。(吉林省延边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