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环宇 赵泽宇)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一次性付清13,680万元劳务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3月份,原告刘某因被告王某拖欠其劳务费,故将被告王某起诉至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收案后,案件承办人孙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梳理,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了仔细分析,本着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几天后,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王某当庭将拖欠的劳务费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原告刘某,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使原告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劳务费,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更使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抚松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在案件办理中,找
准当事人的矛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