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庆)为全力巩固教育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月10日,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会同公安、丙妹政府深入大歹村开展“控辍保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宣传护航“控辍保学”。
活动重点围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中关于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向学生家长强调让子女接受教育是家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积极让女童入学,保障女童就学权利。
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帮助学生家长认识到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树立正确婚育观、生育观、家庭观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呼吁学生家长给予孩子更多的教育和关心关爱。工作组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向群众耐心讲解“控辍保学”相关知识,向群众强调适龄儿童不入学参加义务教育对儿童成长的恶劣影响、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广大群众对“控辍保学”的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我县将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持续抓牢抓好“控辍保学”法治宣传,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奠定坚实法治基础。(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