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玉莉)2023年2月,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通过“诉前沟通”化解王某诉从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行政确认案。
此起案件是社会保险事业局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引起的,司法局工作人员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并与原被告和法院积极进行沟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协商工作。会上工作人员当场释法,被告针对具体案情发表了调解意见并表示会尽快落实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随后原告也结合案件发表了调解意见并表示对此次协商工作十分认可,最后司法局提出争议化解的建议。
行政案件“诉前沟通”作为一个强有力的举措,发挥了作用,取得了积极效果。通过召开诉前沟通协商会议,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搭建一个自愿、平等、合法的沟通协商平台,采取面对面、电话沟通等沟通协商方式,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诉求,提出争议化解工作方案和建议,有利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和重视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减少了政府应诉案件的数量,同时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推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了行政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