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安洁)2023年2月15日,在陕西省泾阳县招商引资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县委、县政府再次授予泾阳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立案庭马一凡同志被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已连续多次获得以上荣誉。在这份靓丽成绩单的背后,是泾阳法院长期坚持的成果,是泾阳法院从上到下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视为己任的负责体现。荣誉来之不易,但荣誉也从不曾让泾阳法院骄傲自满。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全域和秦汉新城、空港新城的部分区域位于泾阳县境内,属“西安半小时交通圈”,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各类新型案件层出不穷,众多企业及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类法律问题。泾阳法院多措并举,从《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出台,到诉服中心一站式“绿色通道”的搭建;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9条举措”,到每年多次法治座谈、普法宣传进企业等等。无不生动的诠释了泾阳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落到实处、细处。
下一步,泾阳法院将以全省“高质量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省高院为“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二十一条意见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优化服务,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陕西省咸阳市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