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鑫 范军)为进一步落实“院企联动”工作机制,满足辖区企业多元化司法需求,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军,综合审判庭法官路清参加了由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主办的劳动关系研讨会议。
会上,在听取了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关于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具体情况后,法官就在人事劳动仲裁、诉讼裁决中进一步贯彻“规范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权益”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关心的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尤其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
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加强了企业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理清了劳动合同订立的思路,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帮助了企业健康规范发展。希望企业和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强化与企业常态化、长效化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服务站”的工作职能,积极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不断加强“院企联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会后,本院向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赠送了《民法典》法治书籍。(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