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鹏飞)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积极运用信息化系统及多元化执行方式,充分利用线上执行手段,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利用各种途径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摆,切实巩固执行攻坚成果。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某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某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多次电话联系未果,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线上发起网络查控,根据网络查控反馈结果,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某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将执行工作由“路上”转到“网上”。
经查,被执行人某某公司在一银行账户有存款,承办法官对该笔存款及时进行了线上冻结。账户被冻结后,久未露面的被执行人某某公司法人宋某第一次主动与案件承办人员联系。当被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还款。在法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在法律面前,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