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春生)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甘官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和村干部个人矛盾引发的村民同政府之间的矛盾。
1月18日,司法所接到管理区求助,一个市民热线12345迟迟得不到解决,回访两次来电人刘某均表示不满意,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不仅破坏过年期间的社会稳定,也会对乡镇考核造成负面影响。
接到管理区求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会同管区干部到来电人家中了解情况。原来,来电人认为村庄收取费用不合理,咨询村干部的时候,双方言语上都有过激,一个扬言要打市长热线,另一个不仅没有及时遏制对方的怒火,反而火上浇油,结果双方僵持不下,愈演愈烈,甚至由此牵涉出二十年前的家庭私事。管理区调解处理并回复2次,得到的都是来电人不满意的结果。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一方面批评村支部负责人处理矛盾纠纷不注意方式方法,面对群众的质疑,不仅没有及时作出解释,甚至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恶语相向,激化矛盾,如此工作方法,岂能得到群众的满意答复。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对来电人刘某提出批评:因为对村支部负责人个人的不满,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的方式,要挟其答应自己的要求,不仅在村内造成了不良的个人影响,也扰乱了村庄的正常工作开展;如果有私人矛盾,我们支持你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但是通过不合理的诉求方式来解决家庭矛盾是不可取的。最终经过多次劝说,当事人经过反复思量后,最终同意先按时交费用,年后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矛盾,一起比较棘手的市民热线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从此事得出一个经验:处理村级矛盾纠纷,尤其要注意方式方法。有时候看似很复杂的纠纷,如果说话的方式方法得当,可能很轻易的就能解决;如果方式方法不对,简单的问题也会复杂化。(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甘官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