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福建永春县五里街社区老年协会文艺演出献礼新中国75华诞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吉林长白法院: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积极修复信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岩)“喂,是黄法官吗,我把钱拿来了,现在就在法院门口……”11月21日一早,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吉林省长白县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刘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偿还申请人刘某的10万元钱。两人原本是朋友,因为张某借款不还失去信用,也严重影响了双方的友情,刘某便向长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又通过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一开始,张某并没有在意法官的话,很不以为然。经劝说无果后依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卡、查封房屋等。这时张某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前段时间因家庭原因无力偿还,现在想修复信用,询问法官解决办法。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张某意识到失信的危害,表示会倾尽全力想办法筹集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修复自己的信用。于是,在与当事人协商后,张某根据履行能力,分期将欠款交到法院。直至今日,张某已将筹集到的欠款尾款全部交到法院,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刘某后将欠款当场查验并交付给刘某,两人和好如初,案件圆满执结。
 
  “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长白县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探索新方法,从“加强诚信宣传、制裁失信行为”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促使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认清形势,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诚信建设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