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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中院被最高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宝库 姜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林区法院。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擦亮服务群众“新名片”。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开展座谈、走访调研,加强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创建工作,精准了解群众需求。期间,共收集意见建议30条,完成“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7项,林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创建工作实践中,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延林中院在优化服务、提速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尝试,形成了一系列符合延边林区实际的创新做法。一是创新开展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探索构建以中院为枢纽,辖区5个基层法院跨域联动的“1+5”一体化诉讼服务大格局,着力打造林区百姓“家门口的法院”。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办理通办事项200余件,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二是组织开展“院企联动”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开展“法官进林场”“林业职工进法院”“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诉源治理水平,提升依法治企工作水平和职工群众法律素养。三是创新开展执行工作“全域统办”。在“三统一”的管理模式下,由延林中院统筹谋划、辖区法院紧密配合、协同联动,统办执行立案、财产查控、统一分配、协同执行、跨域执行、综合管理、执行异议、专人统计、联合会商九大事项,闭环服务提升法院公信力。
 
  今后,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断丰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