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南位法庭以鉴定意见为依据,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4月,张某到某金融机构领取高龄补贴时,工作人员告知其银行卡已冻结。张某带着满腹疑虑再三询问,得知自己名下有20年前的贷款未归还。张某回家后,反复回忆20年前的事情,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有贷款未归还。他与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辩解争论无效,只好归还贷款9500元。随后,将某金融机构起诉至兴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耐心细致与张某、某金融机构领讲明法律关系及各自举证责任,双方一致同意对借款合同捺印进行鉴定。经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以“手印缺乏结构特征,不具备检验条件”为由,终止此次鉴定工作。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又申请对借款合同签名进行鉴定,法院再次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检材中的“张某”签名笔迹与样本中张某的签名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在事实面前,某金融机构领当庭向张某退还9500元,并承担了鉴定费,诉讼费,向张某表达了歉意。张某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陕西兴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