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周 石振梅)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为把学习成果转化工作能力,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下江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虚心倾听民意,扎实解决民忧,及时化解各类信访问题,用心架起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不断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2022年12月6日,下江司法所接到情况反应后,知晓此事的重要性,及时向下江镇政府报告,下江镇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2022年12月8日上午,由下江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万忠幼同志组织,联合县林业部门、司法等部门为工作组,进行调解,下江镇某村委员会与杨某龙于1995年2月10日签订的集体山荒山租赁合同,租期为二十年整,因租赁合同到期,杨某龙一直经营林地至今,超出合同期限,某村民委要求100000元经济补偿,杨某龙表示只愿意出40000元作为补偿,双方因补偿金额悬殊大,达不成共识,调解未果;12月8日下午工作组再次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工作组从法理、情理角度积极做好某村民委及群众思想工作,提出解决方案。经过8小时的调解,在多方共同努力协调下,某村民委和杨某龙于当日以杨某龙支付50000元的林地使用权租赁超期补偿款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件农村林地使用权租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