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华东)被执行人云某系两起强制执行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云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当事人遂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财产调查,发现云某名下有皮卡车一辆,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由于云某长期逃避执行,导致无法对车辆进行扣押及处置。
2022年12月9日上午,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及车辆具体位置,承办人雒新锋与四名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并扣押其名下皮卡车一辆。随后对被执行人进行批评,限定其在规定时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依法处置该涉案车辆。在执行措施的威慑和承办人的释法明理下,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转作风树形象·打击‘拒执罪’”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泾阳法院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打拒执行为。下一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人们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担当,坚定方向,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陕西省咸阳市泾阳人们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