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文靖 李忠臣)近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指定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延边州安图县二道镇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两位执行法官前往执行,后该案成功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4月,被执行人宋某多次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共计3290元,借款到期后宋某未按约定还款,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宋某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宋某于2022年9月1日一次性给付王某借款本金3290元。宋某到期未履行还款协议,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两位执行法官到达二道镇后,先后查询了宋某名下证券、银行、网络资金、车辆、不动产、公积金等信息。随后,两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从人情讲到法理,并告知宋某拒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2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最终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当天,申请执行人王某如约收到第一笔还款1300元,并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团队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又一次顺利完成异地执行任务,带着舒心又踏实的心情,执行团队满意归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