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金梅)2022年12月8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人民法院民庭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追偿权案件,经法院多方联系,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远在甘肃的被告弓某自愿给付了保险代偿款。
案件回顾:2021年6月,被告弓某在位于泾河新城的某工地打工,期间驾驶面包车沿泾河新城沣泾大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沣泾大道阜下村交叉口时,与另一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弓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向对方车辆进行赔付后,于今年10月将弓某诉至法院。民庭杨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安排书记员送达诉讼材料。谁料弓某在接到法院的电话时情绪特别激动,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出事后受伤住院还干不了活,工地就让其回了甘肃老家,现在又被保险公司起诉,肚子里一肚子委屈。弓某强烈要求追加其所在工地的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杨庭长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可以线上参加诉讼,不用来回往返;一边对其解释保险公司起诉的原因。但弓某还是执意要求追加某建设公司作为被告。追加被告后,案件如期开庭。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因弓某文化程度不高诉讼能力有限,法官不仅要指导其线上应诉,还要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庭审持续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经过开庭,弓某也意识到确实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逆行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杨法官趁热打铁,不厌其烦地帮其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最终平安公司核减掉部分赔偿款,剩余6000元被告弓某愿意分两次赔偿给原告,通过线上微信调解,案件最终得以化解。
法官寄语:本案是一起常见的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案例。实践中,有不少司机遵守交规的意识仍需提升,想着车都有保险,出了事故会有保险公司兜底,但殊不知即便有保险公司赔偿,也会导致保险公司向侵权人追偿的事情发生。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谨记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陕西省咸阳市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