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思麟)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案件流程管理,逐步实现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制定案件督办制度,督促检查本院审判执行效率、案件质量、案件流程管理等情况,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是督办落实到纸面。江源区法院审管办通过下发督办单的形式,每月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督办通报,尤其对六项重点指标进行每周一督办,临近月末进行日督办。
二是责任落实到个人。督办单下发至法官个人,法官收到督办单后,根据个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针对性整改。各庭、局负责人对涉及到本庭、局法官办案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监督落实到领导。督办工作由审管办向其主管院长汇报,由其主管院长向院党组解释。各院党组领导对其分管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
自2022年11月10日起实施至今,文书笔录公开率大幅提升,证据交换使用率、网上开庭率等指标有所提升,督办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江源区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扎实推进督办制度,务求实效,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