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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调解修复邻里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杭)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事件起因
 
  2018年5月,鲍某驾驶“四不像”(改装的机动车)在凉水河子镇福满多胡同拐弯处与骑自行车的金某相撞,造成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几年过去了,由于双方一直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鲍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原来,鲍某和金某是多年的邻居,这几年因这起交通事故两家反目成仇。法官考虑到此次事故发生时间较长,双方积怨已久,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不利于纠纷化解,更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于是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邀请调解员共同对本起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法官与调解员对鲍某、金某分别进行谈话,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和社会人情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法官与调解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金某同意减少部分赔偿金额,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调解,不仅使得受害人得到了赔偿,还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修复了邻里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柳河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